112學年度 國立中山大學文學院「大光明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國立中山大學文學院「大光明獎助學金」申請公告
說明:
一、依據國立中山大學「大光明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國立中山大學(以下簡稱本校)EMBA畢業校友鄭再興董事長為鼓勵本校文學院學生選修本學院共學群所屬學程/微學程開設之課程或參與社會與回饋地方社區,實現在地關懷之奉獻精神,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三、申請資格:本校文學院在學學生(不含在職專班生及境外生)。
四、申請本獎助學金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1.凡申請參加學院共學群所屬學程/微學程,並於申請當年度選修或曾選修過本學院共學群所屬學程/微學程開設課程之學生。
2.具有社會參與有關之具體事蹟,例如社區興業、文化創意產 業、無給職之社會服務等,並附相關佐證資料。
(二)本學院教師推薦書。
(三)申請人在校歷年成績單。
(四)其他有利審查之資料。
五、每人獎助金為新台幣8,000元整,每人限申請一件。
獲獎同學需撰寫感謝函感謝給獎人。
六、截止收件日期:112年12月15日(星期五)17:00前將申請文件送達文學院院辦。
七、聯絡人:郭韋妏助理,電話:(07)5252000分機3005
e-mail:weiwen1203@mail.nsysu.edu.tw
八、本公告及附件可至文學院網頁最新消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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